公证机构的业务范围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国家的授权,按照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所办理的公证法律事务。
公证机构的业务范围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国家的授权,按照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所办理的公证法律事务。我国《公证法》和《公证程序规则》规定了我国公证机构的十四项基本业务。具体情况是:
1、证明法律行为
法律行为是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设立、变更、终止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行为。证明法律行为是公证机构最基本、最主要的一项业务。常见的法律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:
(1)各种经济合同。主要包括房屋买卖合同、各种租赁、承包合同、贷款合同、抵押合同、股权、设备、技术转让合同等;
(2)各种民事协议。如赠与,财产分割,婚前财产约定,赔偿,民间借款,赡养、遗赠抚养等协议;
(3)收养和认领亲子;
(4)继承;
(5)各种单方法律行为。如遗嘱、委托、赠与、声明、承诺等;
(6)包括招标投标、拍卖、抽签、摇奖等特定和不特定多数人参加的现场活动。
2、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
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是指除法律行为之外,对当事人设立、变更、终止法律关系有一定影响的客观事实。公证机构所证明的有法律意义的事实主要有:
(1)法律事件。如出生、死亡、不可抗力、自然灾害、意外事件等;
(2)其他法律事实。如亲属关系、婚姻状况、学历、经历、职称、身份等。
3、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等。
集体或公民个人的动产和不动产都可以